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凶案现场 第270章 恶魔少年

当然,这其中,大多数的未成年人都是无意之举,可也有不少的人,是处心积虑的利用了这一点。

我国《刑法》第17条规定:“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,犯故意杀人,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、强奸、抢劫、贩卖毒品、放火、爆炸、投毒罪的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,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。”

据此,在我国,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,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只对八种较为严重的犯罪承担刑事责任。已满16周岁的人对所犯的所有罪行承担刑事责任,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,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

也就是说,如果十四岁以下的人杀了人,是不用承担责任的。或许这个杀人者,只是在简单的问询之后,就继续回家睡大觉去了,就回去继续玩游戏去了,就当作是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一样的继续生活去了。可是被害人的家属,却是要承受着无尽的悲伤,看着杀人凶手继续过着他们自己的生活。

而目前最高的未成年人判刑为无期徒刑,是一个奸杀了多名少女的十六岁的少年。但实际上,无期徒刑最少十三年,一般也就是十八到二十年。也就是说,这个十六岁的少年,出狱的时候应该是三十六岁。三十六岁,正值壮年,而在监狱的环境中忍受了二十年的他,又怎么能适应社会,迟早会又走上犯罪的道路。

现实中有很多这样的例子,我们明知道他出来还会继续作案,但是我们没有办法,因为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。

对于很多罪犯,社会欠他们一个死刑,这是黑格尔曾经说过的话。

而之所以要说这么多,是因为,这次我们的任务是追捕一个小孩子。这个男孩今年应该是十六岁,未成年人,一个连环杀人案的主谋。而之所以部里这么斩钉截铁,是因为这个男孩在十三岁的时候,用同样的手法杀了四个二十来岁的女子。

由于未满十四周岁,所以并不用承担刑事责任,而现在,这个孩子又出现了。

玛丽将档案翻了开来,我们一一的看去,就会发现,这个孩子的心中住着一个魔鬼。他叫郭国庆,因为是国庆节生的。什么地方的人不详,被抓着的时候,他正在一个妓女的肚皮上,让警方不得不怀疑,是不是一个成年人的灵魂穿越到了一个小孩子的身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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