精光闪烁,分外惹人注目。
“你就是小刀?”叶鼎又吐了一口血,懒洋洋的躺在那儿,笑嘻嘻的问大汉。
啪!
一个大耳光没有任何先兆,狠狠的抽在了叶鼎的脸上,大汉不屑的看着他,冷声道:“小贼,落在了小爷的手里,你以后的日子一定会非常的精彩,记住了,是小爷。。。叫一声小爷听听!”
叶鼎哈哈大笑,不管被打破的嘴角,狂妄的说:“你做梦,老子不想做的事情,谁都没有办法强迫,我不妨告诉你,杀了老子或许很容易,但是想让我屈服,你还不够资格和道行,再好好的学几年吧!”
叶鼎这么硬扛着的结果只有一个,被小刀修理的非常惨,修理完之后,还被人仍进了一个黑漆漆的牢房中。
叶鼎的犀利目光在这里可以轻易穿透黑暗,看到老房中的情景,这里在他来之前,就已经有十多个囚犯,他们一个个看起来都很凶悍,健壮的身体都给人充满了力量,随时爆发都会很可怕的感觉。
这些人都虎视眈眈的看着叶鼎。
说虎视眈眈也不是太正确,正确的表述,应该是用大灰狼看到了小白兔,大公猪看到了好白菜的眼神,这种眼神,让叶鼎心里头非常膈应。
膈应归膈应,叶鼎还要面对这个残酷的现实,为了保卫自己的菊花不被人进攻,他强忍着身上那些刚刚好点又被摔坏的野狗咬出来的伤口的疼痛,身上噶蹦蹦一串脆响,他的力量在最短的时间里积聚到顶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