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郑开枪,不但没怎么伤着尾巴,“呯、呯”的两声枪响反而吓了江云山一跳。
这也怪不得江云山胆小,本来正忙着,毫无征兆的,耳边就响了两枪,任谁胆子再大,也会被吓上一跳。
胡三儿一看有枪,顿时大叫:“别浪费弹药,拿给我……”
把枪拿给胡三儿,当然也是白白浪费弹药,这一点,胡三儿自然是有点自知之明,毕竟老郑打了两发子弹也没伤着那条尾巴。
老郑当然也明白这个道理,但是老郑平日里对于猎枪,也还算颇有研究,何况目标就在两米开外,他就还真不信那个邪——这个是枪啊,就算不是很高级的现代化武器,也绝对是威力极大的武器。
一下子伤不了那条尾巴,多轰它几枪不就得了。
重新装好子弹,老郑略一瞄准搂火,可惜的是四散的钢珠对那条怪异的尾巴来说,几乎仅仅只是蚊虫叮咬,很痛,但是痛不死。
被钢珠击中无数次这让尾巴大是恼怒,几个人头顶上又传来“昂……”的一声短促的嚎叫,嚎叫声中,尾巴再次暴长。
如此一来,江云山手里的麻红,反而起作用不大了,酒杯粗细的麻红,拿在江云山手里,最合适的攻击距离,也就在两米多左右,太远,麻红长度不够,太近了的话,不但容易伤到身后的人,绳子的可用长度也变得很短。
但是绳子短了也就没什么威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