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暂时快乐了,跟在叶倾身后给她拎东西,给自己拎东西,快乐得像个二百八十斤的傻孩子。
叶倾:“……”
出席活动的那一天,叶倾穿了一身旗袍,旗袍其实是她那天逛街后看上的,因为那家店的款式漂亮,叶倾就顺便量身定做了一件。
这套旗袍,是昨天才送来的。
旗袍这种服饰,身材越好的人穿起来越有韵味。
一换上从房间里走出来,霍峥嵘的眼睛就转不动了。
他有好一段时间都不曾觉得自己是一个视觉动物,直到他那双眼睛见识到了叶倾的美。
偏偏叶倾前两天才去做了一个新发型,烫得像极了90年代的时髦女郎,一身墨绿为底色的旗袍把纤细的腰肢和曲线都展露出来,红唇动人,杏眸含水。
高跟鞋一穿,走起路来摇曳多姿。